昨晚回去看新闻,正好报道说前天有一对夫妻,两人是开了一个五金小商店,后面见到一个老人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他们商店前不远的地方,肇事者骑着摩托车一溜烟的跑了,他们看着老人该可怜的,就上前去把老人扶过来,并且给了老人一百块钱,老人在他们家休息了一会就离开了,哪想到第二天才开门就看到那个被撞的老人又来了,并且来带着一群家属,最厚颜无耻的是老人家属对两口子说了句“你们做好事嘛就做到底,再给我们两千块钱吧”。两口子没办法就报了警,后面经过警察协调,两口子只好以捐助为名给了老人七百块钱。我看得是一阵阵的心寒啊,这就是做好事不成还惹了一身骚的典型,我说那个老人家啊,你以后可别再昆明哪再被车给撞了,我估计你要再被撞凭你这人不要脸,天下无敌的气质,即使能叫救护车也没谁敢帮你啊。就像前些日子那小月月事件,很多人都指责那些不上去救小月月的人,说他们没公民道德、良知之类的,我想当时在围观的群众也是想上去援救的,但是只是不敢而已,在中国这类做好事不成反变成被告的事情还少么,所以最后小月月只能由一位清洁工人去救了。
这社会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哈,变成这卵样,我可以很淡定的看着一个人被撞飞三四米外而蓦然无视,可以看着小偷明目张胆的行窃耳不闻不顾,甚至可以看着少女被Selang光天化日QJ而熟视无睹,我想了半天终于想明白了,这已经变成我们的习惯了,还记得前几天那个《如果幸福你就拍拍手》的视频吧,前面博客也发过,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和谐。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要教会孩子们:以一个但凡能去咖啡厅喝咖啡的人的智商来看,都不会跑去扶起一个被车撞倒在路边的行人,你只需要拿起手机远远的拍个照发微博就ok了,其他的,当然会有其他人去做,不要好事没做成反倒成了众矢之于。
我想能让我们形成这一习惯的原因,大多数还是某些被撞倒的人的处事方法吧,生怕抓不到肇事者,那么ok,直接把责任推到救自己的人的身上,反正他能救我,肯定是好人啊。这一幕出现的少也就不说了,关键是出现了这么多。前几天一个新闻我想大家会震惊的:也是一老人被撞倒在路边,当时有人看见了,也给救护车打了电话,但是打电话的“好心人”打完电话就走了,等救护车赶到老人已经停止了呼吸,最关键的并震惊的时刻到了,最后大家才发现,这个打电话叫救护车的“好心人”,竟然是被撞致死的老人的亲生孙子。这个闲事莫管的习惯,已经可怕到了连亲情都可以忽略的地步,这是一种什么境界,反正我是想不出来。不过到最后啊,我想了想,这是天朝,我们不管看到什么,记住哈,淡定、冷静、最后到习惯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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